*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XM-2025-013
项目名称:巴里坤县三中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800000
最高限价(元):2699415.2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巴里坤县三中实验室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00000
单位: 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建设实验教学考试系统校级平台1套、AI算力平台1套、理化生考场3间、实验室教室5间、实验操作考场(抽签室)1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完成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磋商响应性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和标准。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的规定查看企业划型标准。
说明: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能满足本地售后服务的相关证明、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仪器设备厂家授权、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考评系统或智能理化实验室)不得少于3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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