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发电公司码头视频接入武汉海事局监控平台工程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Q2511003232154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鄂州发电公司码头视频接入武汉海事局监控平台工程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本项目采购人自主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安装一套码头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武汉海事局监控平台,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安装一套码头视频监控系统,系统由1台硬盘录像机、2个摄像头组成,录像应满足6个月视频存储要求;
②将公司码头视频监控系统与武汉海事局监控平台对接;
③提供3年网络数据专线服务。
具体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本项目现场施工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
网络数据专线服务期为公司码头监控系统正式投运后3年有效。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须具有视频监控安装业绩,单项业绩金额不低于2万元。业绩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清单、合同签订金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人员要求:/;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它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报价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获取时间: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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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