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C2025-G3-00619-YNJD-0006 项目名称:临沧市2025年中央财政其他国土绿化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660 最高限价(万元):1660 采购需求:在耿马县、沧源县实施3000亩人工造林建设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临翔区、耿马县实施11500亩人工更新造林建设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永德县实施四旁植树造林建设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云县、沧源县、双江县实施四旁植树造林建设任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供苗时间由采购人按实际采购需求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供苗期不超过60日历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由双方共同协商供苗日期)。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供苗通知后,再组织起苗、运苗等工作,并保证所起苗木当天供应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须于3日历天内完成种植任务并管护1年。 标段2:供苗时间由采购人按实际采购需求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供苗期不超过60日历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由双方共同协商供苗日期)。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供苗通知后,再组织起苗、运苗等工作,并保证所起苗木当天供应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须于3日历天内完成种植任务并管护1年。 标段3:供苗时间由采购人按实际采购需求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供苗期不超过60日历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由双方共同协商供苗日期)。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供苗通知后,再组织起苗、运苗等工作,并保证所起苗木当天供应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须于3日历天内完成种植任务并管护1年。 标段4:供苗时间由采购人按实际采购需求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供应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供苗期不超过60日历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由双方共同协商供苗日期)。供应商接到采购人供苗通知后,再组织起苗、运苗等工作,并保证所起苗木当天供应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须于3日历天内完成种植任务并管护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 供应商具有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