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B-2025--2015
项目名称:自动站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的配送、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动站设备耗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自动站设备耗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或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谈判前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交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个月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交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1.出具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2.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谈判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法人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