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渝北区石船等6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北发改投〔2025〕1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代建业主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新建DN300管道10.76公里、DN400管道7.05公里、DN500管道2.53公里、DN600管道1.08公里、DN800管道0.96公里、DN1000管道0.26公里,以及完善其配套设施;修复DN300管道1.21公里、DN400管道1.12公里、DN500管道1.32公里、DN600管道1.1公里、DN700管道0.08公里、DN800管道0.19公里,以及改造污水检查井324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8093.70697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140.830501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对渝北区石船等6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含相关设施设备安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含:配合审计工作)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工和竣工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