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SY331-GC0083-01)
本招标项目宁波油库储罐区及引桥隐患治理项目防腐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分公司,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蒋家村136号。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宁波油库一罐区2018年投用至2025年已有7年,盘梯、护栏、罐壁、油管线等相关附件锈蚀较严重。库区至码头泊位的消防水管、消防泡沫管于2010年投用以来,只在2017年对原消防管线为Φ325×6.5螺旋钢管进行了全面防腐保养。近期消防管线经保养除锈后,发现大部分管线外壁腐蚀严重,并且腐蚀区域分布广,单位面积大,程度深,且有小部分腐蚀严重区已经穿孔,无局部维修价值,需对整条管线进行拆除维修更换,主要是指码头引桥和引堤消防水管DN300 500米、消防泡沫管线DN300 500米;DN100消防管线300米,管托、防腐、辅材等;引桥管廊架、探照灯等设备设施腐蚀严重等。
依据东北公司已批复的预算下达情况,宁波油库储罐区隐患治理项目防腐施工招标控制价为34.33万元(费用化)、宁波油库引桥隐患治理项目防腐施工招标控制价为62.81万元(费用化)。以上2个施工项目整合为一个项目集中招标,招标控制价总计为97.14万元(含税,税率9%);签订1个合同。
施工内容:储罐区踏步、扶手、栏杆、储罐原防腐层部分等钢结构;引桥区梯子、平台、栏杆钢结构、桁架、管廊、设备框架、单梁结构、设备支架、高杆灯、新建碳钢管道表面等零星设备;腐蚀较为严重的已建管道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绝对工期65天。
2.4标段(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宁波油库储罐区及引桥隐患治理项目防腐,包括不限于防腐专业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最高限价:宁波油库储罐区隐患治理项目防腐施工最高限价为34.33万元(含税,税率9%);宁波油库引桥隐患治理项目防腐施工招标控制价为62.81万元(含税,税率9%);总计最高限价为97.14万元(含税,税率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2资质要求: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许可范围包含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份油库设备、设施防腐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关键页扫描件)或者合同系统截图;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且扫描件、发票字迹和印章清晰可辨,无手写字迹、无涂改;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01月0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以注册证书为准);3.6.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有3年及以上油库设备、设施防腐项目管理经验,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个油库设备、设施防腐项目项目负责人业绩(注:提供项目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业绩合同或验收证明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
3.8.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和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扫描件)。
3.8.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者提供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相关规章制度等。
3.10其他要求:
3.10.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须承诺项目实施期间常驻现场,不得兼任在建其他项目职务(提供书面承诺)。
3.10.2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
3.10.3投标人应承诺派到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等)应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保持一致,如需更换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不得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并承诺当派到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不一致时,每一人次处罚20000元。施工过程中无特殊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员,如更换一人次处罚20000元。项目负责人在场时间不少于70%,且关键作业、危险作业必须在场。项目负责人离开现场需经甲方同意,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须全程在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每发生1次处人民币5000元的罚款,处罚金额从合同额中扣减(提供书面承诺)。
3.10.4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承诺未聘任东北销售公司二级副及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股东、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对应职务)(提供书面承诺和高级职务人员身份证信息)。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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