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分公司冷却液10L注塑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Y-2025-WZ-268
本招标项目新疆分公司冷却液10L注塑桶(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润滑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为保障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按照润滑油公司相关要求,分公司启动冷却液10L注塑桶公开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
项目 |
规格 (L) |
桶身重量(克) |
桶盖重量(克) |
到货地点 |
预计量 (万只) |
最高限价(元/只) |
注塑桶(含复合盖) |
10 |
489±20 |
158±10 |
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
100 |
8.3 |
2.3合作有效期: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一年,合同执行期间,因集团公司或上级采购策略调整,合同自动终止,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交货期:第一批订单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交货,其他批次订单交货期以招标人下订单要求为准。
2.5到货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2.6标段划分:划分标段1个标包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必须为制造商。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具有其他实质性控制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如未完成则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测算,如果资不抵债,则投标将被否决。
3.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三年及以上注塑桶生产经验,并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每年一份业绩合同,每一份合同发票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①业绩合同②证明业绩情况的发票扫描件或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对账单,二者选其一即可,①和②未同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投标将被否决。
3.3.4设备要求:投标人须自有3台桶身注塑机,要求同时提供设备的照片和发票且须一一对应(此处所指生产设备是投标人能够单独满足招标人或同时满足招标人和投标人已有客户的采购需求)。如未按要求提供,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进行现场考察,核实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生产线、业绩等基本信息,如现场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不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3.5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