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电锅炉蓄热装置的加工定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LHZB20250813F128号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固体/熔盐储能业务项目部电锅炉蓄热装置加工定制项目。
2.2项目背景概况:
本项目为电锅炉蓄热装置的加工定制,该产品用于600kW电蓄热锅炉及配套附属项目,需要满足储热式电锅炉及附属设备在制造、材料、测试、检验等方面的要求,需要按照电蓄热锅炉制作的特殊要求、业主的专门要求、以及需对“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修改或调整的内容要求,满足以上相关及标准要求,才能投入生产运行,我公司不具备相应的加工生产能力,需要对本项目进行外协加工定制,预计金额84.9万元。
2.3招标范围及项目需求:
1、招标范围:
辽河热采公司承揽的电锅炉蓄热装置的加工定制,数量1套,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2、招标数量及估算金额:
本次招标预计数量详见标包一明细表,估算金额不超过84.9万元(含13%税),数量1台。
- 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包,为包工包料,标包内各项报价不允许缺项漏项,设行最高投标限价,单件不可超最高限价,高于单件最高含税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该标包将被否决。定做时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进行加工。标包具体内容见下表:
标包一:
序号 |
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行最高含税投标限价 总价(元) |
备注 |
1 |
电锅炉蓄热装置的加工定制 WDXS-10-0.6-0.3-1/75/60 |
套 |
1 |
841650.00 |
成品 |
2.4服务地点: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 ;
2.5服务期限: 设备预制、现场安装工期根据甲方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
2.6付款约定:合同签订按项目结算,合同签订后60日内支付30%预付款,加工进度过半或中期验收合格后支付30%进度款,整体项目验收通过后承揽人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30日后启动付款程序,30日内支付30%结算款,余10%质保金,到期后30日内支付。
2.7中标人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否 ☑是(壹万元整,形式为现金/保函)
2.8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9 质保期:为投运后一年或交货后18个月,以先到为主。质保金:结算价款的10%。
2.10 其他因素:加工方应在不影响生产单位正常的生产前提下保证施工工期,且应按照甲方的进度要求完成相应的施工内容,每延期一天扣除该项结算价的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招标内容的服务制造商,须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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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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