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2025年目标地震资料处理解释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30-FW1225-01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2025年目标地震资料处理解释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2025年目标地震资料处理解释技术服务。
2.2 项目概况:近年,四川盆地勘探聚焦全领域、全层系、全类型,呈现“海陆并举、常非并重、油气兼顾”格局,随着重点领域、四新领域取得一系列新认识和战略性突破,规模增储上产的主要勘探区带和目标进一步明确。随着勘探向深层进军,对象隐蔽性、复杂性的日益增强,纵向压力系统、裂缝系统复杂,高效勘探、优快钻井和效益建产对物探技术及成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效精准的井位目标亟需高精度物探成果强力支撑,解决关键地质需求,包括构造、沉积相、岩性变化、储层及裂缝发育等情况的精细描述,准确落实中深层礁滩体、致密气河道砂、非常规等地质目标,发现更多可钻探圈闭,满足快速钻井、高效探明和提交优质储量的需要。
为提高一次物探成果精度,满足高效勘探需求,扎实推进地质-物探、采集处理解释一体化工作,实现物探技术与生产需求相融合,及时应用行业优势物探技术,引入目标地震资料处理解释攻关,助力公司取得一系列勘探新发现、新进展和新成果。本项目工作量由招标人具体安排,以实际委托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具体工作量,合同生效后若甲乙双方未能就委托事宜(工作量)达成一致,乙方不得以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为由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项目估算金额:1000万元(不含税)。
2.3 招标范围:服务范围限定于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重点井位或重点三维目标地震资料处理解释,计划工作量约1125km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处理解释费用9000元/km2,(不含税)。以上为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报价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控制价的基础上,以下浮费率报价,下浮比例≥0,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如:1%、1.0%、1.10%,1.12%均符合要求;若高于投标限价或者超过两位小数,1.121%则不符合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地点:室内作业现场。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甲方所委托的项目完成之日止。
2.7 服务要求:执行标准(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名录,标准、规范若有最新版的,以最新版为准。
Q/SY 01123-2023《地震勘探数据处理技术规范》
Q/SY 01001-2016《地震数据处理质量分析与评价规范》
Q/SY 01017-2018《地震岩石物理分析技术规范》
Q/SY 01186-2020《地震资料构造解释技术规范》
Q/SY 01411-2022《地震储层预测技术与质量控制规范》
Q/SY 01072-2021《物探资料管理技术规范》
Q/SY 01749-2019《石油天然气物探工程数据格式规范》
Q/SY 01002-2016《石油地球物理成果图件编制规范》
Q/SY 01030.1-2020《勘探与生产数据规格 第1部分 物探》
Q/SY 10114-2017《石油数据中心地震勘探数据归档规范》
SY/T 5928-2016《地震勘探资料归档规范》
SY/T 5453-2019 《地震勘探数据SEG-Y格式》
SY/T 6290-2018 《地震勘探辅助数据SPS格式 》
SY/T 6550-2016《地震勘探归档数据转储规范》
SY/T 5933-2008 《地震反射层地震地质层位代号确定原则》
SY/T 5331-2016《石油地震勘探解释图件要素规范》
SY/T 5481-2021 《地震资料构造解释技术规程》
SY/T 7002-2020 《储层地球物理预测技术规范》
SY/T 5520-2019 《圈闭评价技术规范》
GB/T 33685-2023 《地震勘探数据处理技术规程》
GB/T 33684-2017 《地震勘探资料解释技术规程》
SY/T 7615-2021 《陆上纵波地震勘探资料处理技术规程》
SY/T 6732-2020 《陆上多波多分量地震资料处理技术规程》
SY/T 6749-2022 《陆上多波多分量地震资料解释技术规程》
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
2.8.1评标委员会算出综合得分并按由高到低排序。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8家,推荐前7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确定前6名为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N)≤7家,推荐前N-1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确定前N-2名为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2家,评审委员会对剩余有效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评价。如无竞争性,则本次招标失败;如有竞争性,则推荐前N名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确定前N-1名为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N)≤1家,则本次招标失败。
2.8.2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2.8.3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8.4工作量分配原则:原则上排名靠前的中标人给予较大份额。如中标人为6名,工作量分配按前后排名依次为30%、23.5%、17%、12%、10%、7.5%;如中标人为5名,工作量分配按前后排名依次为37.5%、23.5%、17%、12%、10%、;如中标人为4名,工作量分配按前后排名依次为37.5%、33.5%、17%、12%;如中标人为3名,工作量分配按前后排名依次为49.5%、33.5%、17%;如中标人为2名,工作量分配按前后排名依次为64.5%、35.5%;如中标人为1名,工作量分配64.5%,再补充招标1名。
因项目数量以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最终实际工作量由招标人统筹具体安排,以实际委托为准。投标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对中标人的工作量进行调整,中标人考核不合格时,招标人有权根据考核情况减少工作量,或终止合同。
2.9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允许分包。
R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
R无要求。
*4人员资格和要求:
R有人员要求,人员要求: 投标人具备投入到该项目的处理解释团队不少于8人,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人员6人。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人员之间不得兼任。
4.1项目经理
(1)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油气田物探地质相关专业)或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油气田物探地质相关专业),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3)具有5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主持过三维地震处理解释项目(至少一个),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验收报告内封或其它可证明材料;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4.2技术负责人
(1)1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油气田物探地质相关专业)或具有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油气田物探地质相关专业),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3)具有8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主持过三维地震处理解释项目(至少三个),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验收报告内封或其它可证明材料;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4.3 技术人员
(1)核心人员不少于6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
(2)核心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油气田物探地质相关专业)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油气田物探地质相关专业),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3)核心人员须具有3年及以上从事油气物探或地质研究工作的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形式不限。
(4)参加过三维地震处理或解释项目(至少一个),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验收报告内封或其它可证明材料;
(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替换。若招标人同意替换,替换人员相关条件不低于原拟派人员。须提供书面承诺。
*5.机具设备要求:
R有要求,具体要求:具备地震资料处理解释、地质研究所需的计算机机群设备和工作站,须提供机群设备和工作站采购合同或发票等证明材料。具备地震资料处理解释、地质研究所需的软件至少1项(例如地震资料处理、解释软件,利用地震资料进行裂缝预测、地震地质沉积相分析等),须提供软件采购发票、软件使用许可、软件著作权等其中任意一项能够证明软件自有或具有合法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6.业绩要求:
R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至少包含以下一种: (1)页岩油气三维地震资料处理解释技术服务项目(2)深层碳酸盐岩三维地震资料处理解释技术服务项目(3)二三叠系礁滩三维地震资料处理解释技术服务项目(4)致密油气三维地震资料处理解释技术服务项目(5)井位跟踪相关技术服务项目等。 业绩证明材料: 有效的合同和项目验收意见(注:(1)投标人提供的有效合同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内容;(2)投标人提供的有效项目验收意见证明材料须经由业主单位盖章或验收组长签字;(3)若为国外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外文原件扫描件及中文翻译。
*7.财务要求:
7.1þ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þ需提供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8.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8.1-8.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8.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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