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2025年HH-NR3溶蚀酸复合解堵技术服务(二次)
项目编号:CQYT2507-FWZBGK013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2025年HH-NR3溶蚀酸复合解堵技术服务(二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按照2025年油水井措施计划安排,需开展HH-NR3溶蚀酸复合解堵技术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资质、技术原理、技术安全评价报告、相关技术资料及施工设计,并按照施工设计提供施工所需的药品、材料,并负责配制、押运。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施工现场,负责现场技术服务;施工结束后按要求提交总结,施工过程达到设计要求,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项目估算金额720000.00元(不含税,含技术服务费、风险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2.2招标范围: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资质、技术原理、技术安全评价报告、相关技术资料及施工设计,并按照施工设计提供施工所需的药品、材料,并负责配制、押运。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施工现场,负责现场技术服务;施工结束后按要求提交总结,施工过程达到设计要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按照2025年油水井措施计划安排,需开展HH-NR3溶蚀酸复合解堵技术服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资质、技术原理、技术安全评价报告、相关技术资料及施工设计,并按照施工设计提供施工所需的药品、材料,并负责配制、押运。指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施工现场,负责现场技术服务;施工结束后按要求提交总结,施工过程达到设计要求,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单井最高限价:8.0万元/口井(不含税,含技术服务费、风险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本次计划实施9口井。
2.5服务地点:第二采油厂所属油区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井下作业技术服务内容。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至少4(含)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业技术人员至少2(含)人;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岗职工,全员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 2025 年 2 月至 2025 年 8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含养老,需体现项目人员姓名)缴纳证明。须承诺全员在入场服务前井控及HSE培训取证,未承诺将否决其招标。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1 投标人所供服务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3 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中标后被查实存在该情况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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