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3719990093495174 | VOC气体检测仪\0-20000ppm 便携式 | 8.0 | 件 | 2025-10-10 | 九江分公司物装设备项目工厂/ |
4.1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2)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书等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4.3资格要求:报价供应商须为中国石化物资供应资源管理系统供应商,在中国石化有371999产品目录权限且状态正常,无权限不接受其报价;本次报价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报价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具有制造商一级(指制造商直接授权)对本项目的有效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4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处于中国石化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5信誉要求:(2)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6信誉要求:(3)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且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7信誉要求:(4)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8信誉要求:(5)供应商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国税系统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9财务要求:提供上年度企业损益表、负债表(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
4.10业绩要求: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为本次报价提供的VOC气体检测仪(便携式)型号应在石油化工同类装置下,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具有不同最终用户,供货总数量不少于 20 台的业绩,并提供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及金额可隐去),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配置清单(清单必须包括型号、测量范围,介质条件等内容和签字版技术协议)等相关文件页、盖章页。业绩列表、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报价人的报价产品的型号必须与上述提供的成功应用业绩中的产品一致或等同。
4.11其他要求:报价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4.12其他要求:《便携式VOCs检测仪技术参数》中加注星号(“*”)的条款为极重要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偏离将导致报价无效,直接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便携式VOCs检测仪技术参数》中的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如有偏离,投标人应填写偏离清单,偏离清单中应明确具体的偏离项目。所有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偏离,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书面提出澄清,并取得招标人意见(澄清函提出时间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中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无偏离声明”,未列入偏离表中的任何内容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未提供“技术偏离表”或“无偏离声明”,否决其投标资格;若有招标方不可接受的偏离,否决其投标资格。
4.13其他要求:此件为商业秘密,公布前不得对外发布,不得通过外部通讯软件传输。
允许代理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