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子县县城-法兴寺旅游公路提质增量建设项目(第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长子县县城-法兴寺旅游公路提质增量建设项目
(第三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S14042820250822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长治市 长子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子县县城-法兴寺旅游公路提质增量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JS140428202508220001)已由长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关于长子县县城-法兴寺旅游公路提质增量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文号:长子发改审字【2025】13 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长子
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长子县县城-法兴寺旅游公路提质增量建设项
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文号:长子发改审字【2025】32 号)文件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长治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长子县县城-法兴寺旅游公
路提质增量建设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长审管批【2025】250 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长
子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子县县城-法兴寺旅游公路提质增量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2.2建设地点:长子县丹朱镇、大堡头镇和慈林镇
2.3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县城-法兴寺第三标段为主线 K12+900-K16+940
段,起点位于南郭村北侧与县道五长线相交,起点桩号为 K12+900,总体走向
由北向南,途径南郭村、范家庄村,终点位于兴旺村东侧,终点桩号为
K16+940,长 4.04公里。
县城-法兴寺第三标段为主线 K12+900-K16+940段,长 4.04公里,包括路
基、路面、排水、防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采用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
20km/h,路基宽度 6.5m-8.5m不等,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4计划工期:5个月(1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6招标内容与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一个
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近五年(2020年 09
月 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至少承担过 1项公路新(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的彩色扫描件及
该项目在规定媒介或网站上发布的招标公告及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
3.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
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作为项目经理在近五年(2020年 09月 1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至
少完成过 1项公路新(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总工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交
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作为项目总工在近五年
(2020年 09月 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竣(交)工验收
报告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 1项公路新(改、扩)建工程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附 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度流动
资产合计与流动负债合计的比率不应小于 1(投标人成立的时间少于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
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
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法律
法规规定的关联关系其他情形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