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御窑路北延(创新路—太阳路)(一期) 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御窑路北延(创新路—太阳路)(一期)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御窑路北延(太阳路一创新路)(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相数据投建〔2025〕5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相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为苏州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轨道交通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御窑路北延(太阳路—创新路)(一期)工程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御窑路北延段,南起南天成路,北至观塘路(不含铁路两侧范围合计约300米)。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御窑路北延(南天成路至观塘路段)进行多处局部改扩建,涉及道路长约2.7千米,改扩建后路宽约44米,部分道路位于轨交4延线隧道上方;改造道路沿线2座桥梁及1处涵洞;同步建设综合管线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其中,单座桥梁长度最长约125米,排水管网最大管径约1.2米。本项目沿线下穿京沪高铁和规划中的通苏嘉甬铁路。在道路方案研究过程中,同步开展涉铁段的铁路设计施工资料收集和方案研究工作,确保御窑路北延工程后续涉铁段拓宽的可实施性。工程造价:项目总建安费约4375.56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2135001001 |
御窑路北延(太阳路—创新路)(一期)工程设计 |
包括御窑路北延(太阳路—创新路段)全线的方案研究,完成报规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南天成路至观塘路段,不含铁路两侧范围约300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交通标志标线、监控、信号灯、照明、附属工程等全部设计和相关服务以及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轨道保护、用地预审选址报告、用地及林地使用报告、转用与征收及供地报告等专项报告编制及评估服务。 |
336.18 |
365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桥梁工程甲级、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2020-01-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设计项目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相关信息的,可提供业主证明加以佐证。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须含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三、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四、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五、设计范围:包括御窑路北延(太阳路—创新路段)全线的方案研究,完成报规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南天成路至观塘路段,不含铁路两侧范围约300米)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交通标志标线、监控、信号灯、照明、附属工程等全部设计和相关服务以及环境影响评价、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轨道保护、用地预审选址报告、用地及林地使用报告、转用与征收及供地报告等专项报告编制及评估服务。六、备注:(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最新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3)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详见评标办法。
(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②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5)本项目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无设计补偿费。
七、本项目项目法人为苏州市相城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苏州轨道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八、本项目勘察设计周期为75日历天。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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