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TZB(ZC)2025-267
项目名称:库尔勒市天鹅河景区、鸿雁河广场喷泉及水上舞台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基础舞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00000
最高限价(元):3821673.8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尔勒市天鹅河景区、鸿雁河广场喷泉及水上舞台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基础舞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3900000
单位:1
简要规格描述:天鹅河景区、鸿雁河广场喷泉及水上舞台附属设施提升工程-基础舞台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企业若中标,须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2)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