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长治市殡仪馆迁建项目(公益性节地生态葬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长治市殡仪馆迁建项目(公益性节地生态葬区)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C140421202508270001-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殡仪馆迁建项目(公益性节地生态葬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ZFC140421202508270001-02)已由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发〔2024〕77号、长发
改审发〔2023〕9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拟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长治市
殡仪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54107.33 ㎡,骨灰安置总量 37000 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双人卧碑 5950 个,单人卧碑 180 个,双 2 人壁葬 1300 个,单人壁葬 200 个,树葬 9000
个,花草葬 13120 个,1#管理房 50.27 ㎡,2#管理房 292 ㎡,1#公厕 77.34 ㎡,2#公厕 77.34
㎡,3#公厕 77.34 ㎡,以及道路硬化、场地硬化、绿化、照明设施以及挡土墙、围墙、大门、
排水渠、室外管网、丧葬服务设施等附属配套设施。
2、招标内容与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3、监理周期:同施工工期。
4、建设地点:长治市上党区东和乡皇后村村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其
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企业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
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明细表须包括项目总监)。
4、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图(须查
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