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线磷石膏无害化处置装置工程设计和工艺包采购
(招标编号:0866-25B3SXQY069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线磷石膏无害化处置装置工程设计和工艺包采购,招标人为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为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生产线磷石膏无害化处置装置工程设计和工艺包采购(招标编号:0866-25B3SXQY0693 )
2.2项目概况: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化公司”)磷铵生产线具备年生产25万吨磷铵产能,满负荷情况下年产生磷石膏量100—120万吨。现有两套湿法磷酸生产线,分别是磷酸一系统和磷酸二系统。其中磷酸二系统年磷石膏产生量约65—80万吨(传统法60%养分磷酸二铵单系统满负荷开车工况条件)。磷酸一系统年磷石膏产生量约35—40万吨(一铵装置料浆法磷铵满负荷开车工况条件)。根据《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15-2025)标准要求,需将陕化磷铵生产线产生的磷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后的磷石膏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界定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要求,实现无害化综合利用。
本项目中所称的磷石膏无害化处置,包含HJ1415-2025标准中的:无害化贮存或筑路利用、回填利用、充填利用、土地利用等,或根据陕化公司要求达到水泥缓凝剂应用的技术要求。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的工艺包设计、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详细设计)、设备联动试验、建成后装置投产维护、运营等。对磷铵生产系统产生的磷石膏在暂存库短期控水后进行无害化处置,按吨取费,并负责无害化处置后磷石膏的装车工作。
2.4项目地点:项目拟建地为陕西省渭南市杏林镇陕化公司磷铵分厂厂前区
2.5服务期限:2025年12月底具备试生产条件,本项目运营期为1年。
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方必须具有一般固废处理服务的能力及国家相关规定的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综合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之后新成立的企业,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但需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2025年7月1日以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并提供本单位有效社保证明(缴费正常)。
3.5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投标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6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注明分工及主体、成员)。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9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3日18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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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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