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发改环资〔202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汉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发改环资〔202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汉市。
2.2建设规模:对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10 万吨/日)进行二期设施设备更新,更新后出水指标达到岷沱江流域标准。主要更新平板膜、生化池风机、膜池风机、曝气沉砂池设备、除臭管线、一体化沉淀池、膜池行车、膜池放空管、生化池节能改造(好氧颗粒污泥)等。
2.3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2.4勘察设计工期:50日历天(勘察:勘察报告提交时间为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勘察服务期限至竣工验收合格完成止;设计: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10个日历天、初步设计1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含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25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至本项目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完成时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满足相关设计需求的平面及立面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配合概算评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工作(包括图纸技术交底会审及为在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期间发生的技术问题提供准确的书面咨询意见等)和其它服务工作。勘察内容:(1)完成本招标项目(含项目影响范围内)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地质勘探及地基处理、提交图审机构审查合格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补充勘察报告、管线探测;(2)岩土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及降排水设计、抗浮锚杆设计、地基处理方案设计、堆坡支护方案设计等专项设计并通过专家审查)以及相应的现场技术服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报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配合概算评审)、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文件审查,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专项设计、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负责组织相关咨询论证及审查服务工作并确保通过、配合完成相应现场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勘察、设计范围以发包人书面任务委托书为准。
2.6 项目投资额:估算总投资8000万元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55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企业;(3)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与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递交投标保证金。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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