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 未进行资格预审)
什邡市石亭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 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什邡市石亭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 ) 已由 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什发改法规[2025]6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什邡市水旱灾害防御站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 资 金 来源 )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招 标 人 为什邡市水旱灾害防御站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勘察设计 进行 公 开 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什邡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什发改法规[2025]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什邡市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什邡市石亭江
2.1.2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综合治理石亭江河长约13km。匡算投资额5500万元。
2.1.3 服务期限:勘察设计服务期50日历天(其中:勘察20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1)勘察: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勘察工作,包含有关的测量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
(2)设计:与本项目有关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3)相关的专题专项工作: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并通过相关评审,取得相关批复。
(4)配合做好石亭江德阳市整条河流实施方案后续的修改完善及审核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1)勘察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含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水利工程勘察业绩。(2)设计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含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拘束力 。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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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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