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Y-2025-227号
项目名称:镇安县庙沟镇集镇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103,111.4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镇安县庙沟镇集镇改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103,111.4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103,111.4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5103111.4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103,111.4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庙沟镇集镇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镇安县庙沟镇集镇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报告:提供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公司成立后相应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9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9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原件;6、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7、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围”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