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荣轩公招(货物)2025--008
项目名称: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1270000
最高限价(元):1270000
标项名称: 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第二批)(第二次)包二
预算金额(元):12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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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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