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开发2025-2027年除硫服务框架协议招标(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23-FK057-00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开发2025-2027年除硫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开发事业部所辖区块覆盖区域广、储层类型复杂,碳酸盐岩储层普遍含硫化氢(少量碎屑岩储层也含硫化氢),完井试油过程中,尤其是放喷求产时需要专业的服务队伍对地层产出流体进行脱硫服务。
2.2 招标范围:
根据开发事业部生产需要,提供脱硫服务,具体工作以开发事业部在合同期限内发出的书面指令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
2.4 服务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开发事业部所辖区域。
2.5 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拟投入项目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少于2人(队长1人,操作工1人),均需通过中石油甲级资质培训机构井控培训并考核合格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等信息);2)提供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承诺书;3)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4月-2025年6月社会保险证明。
3.3 设备要求
拟投入项目的脱硫设备至少具有1套。(一套设备包括:1.加药撬或加药间; 2.计量泵或含液位计量的罐);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设备清单、设备照片;2)自购设备提供设备购置合同或购置发票;或租赁设备提供租赁合同;或自制设备提供自制证明。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除硫作业1井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需包含作业时间、作业井硫化氢浓度等);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资料(工作量签证单或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 QHSE 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 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 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未发生较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3.6.6 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资料提供形式:3.6.1-3.6.2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3.6.3-3.6.6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3 投标人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提供承诺书。
3.7.4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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