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812-JZCG-C2025-0016 项目名称:淮安市建筑工程学校(清江浦区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 采购需求: 淮安市建筑工程学校(清江浦区职业学校)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在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满意且乙方考核合格,经区财政局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不超过2次,成交价不予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一)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二)和受托人身份证(加盖CA电子签章)。 2.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示范格式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6.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在“淮安市**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