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吐鲁番采油管理区红连、雁木西废渣场危废临时贮存区土壤调查及地貌恢复环保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吐哈油田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吐哈油田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024年11月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吐哈油田吐鲁番采油管理区督察时提出吐鲁番管理区葡北废渣场仅挖掘土坑作为危废临时贮存点,不满足现行贮存规范,要求整改。管理区举一反三排查发现红连、雁木西渣场也存在同样问题需整改。
2.2 招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 年第72号)等调查技术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2.1.对吐鲁番采油管理区红连、雁木西废渣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区开展土壤调查工作,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2.2.若土壤调查结果显示未造成污染,通过推平池子、平整压实等措施,恢复废渣场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区的地貌形态。若土壤已造成污染,通过先治理合格再恢复地貌的方式开展工作;
2.2.3.吐鲁番采油管理区在完成地貌恢复工作后,立即组织开展地貌恢复环保验收工作,形成地貌恢复环保验收报告,并及时将验收报告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2.3项目估算额:43万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吐哈油田吐鲁番采油管理区。
2.6 标段划分:/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http://wenshu.court.gov.cn/);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的;⑤未在吐哈油田被暂停准入(过期除外)、列入黑名单且尚未恢复的。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土壤调查及地貌恢复验收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封面、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及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及合同对应结算发票一张。
3.5具有1名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提供环保部环评信用平台截图,2025年5月至7月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6投标人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或者与具备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有业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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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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