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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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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08-29 1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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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87331

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1207G25082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绥棱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棱县水务局。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绥棱县红旗水库水生态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绥棱县红旗水库。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红旗水库清淤工程,清淤总土方量为380万立方米。(2)红旗水库渠道整治工程,计划整治红旗水库渠道长度为21公里,同时对渠道进行加固和防渗处理,防止渠道发生坍塌和漏水等情况。(3)红旗水库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建设闸室房1座,防洪物资仓储仓库1座、大坝坝顶道路硬化10公里、安装库区监控及库区其他配套设施。(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以设计文件为准)

2.4计划工期:2025年09月30日至2028年12月31日,共计1188日历天(含勘测、设计、施工)(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淤泥销售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

2.6.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16451.66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满足以下要求:

(1)勘测: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含)及其以上资质;

(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水利专业(水库枢纽或河道整治)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3)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2.2勘测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4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B证),并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5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工长(施工员)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量)员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C证),证企相符且有效。

3.3信誉要求:

3.3.1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3.3.2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公司没有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3.3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独立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测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应承诺协助招标人消纳或资源化利用腐殖土总量50%(按工程进度)。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3.7.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3.7.2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三家(含三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所有联合体成员均承担连带责任;

3.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7.5“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等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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