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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 清溪园区大龙110千伏专线工程线缆采购
清溪园区大龙110千伏专线工程线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溪园区大龙110千伏专线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涪陵发改〔2025〕27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涪陵聚龙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线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白涛新材料科技城。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从220千伏平原变电站129GIS间隔施放电缆至拟建大龙110千伏变电站131GIS进线间隔;采用电缆敷设方式,电缆采用ZB-YJLW03-Z-64/110-1x1600mm2铜芯电力电缆,单回电缆长度约1.6kM。需新建电缆沟约1081米通道,新建电缆桥架约274m,电缆中间接头工作井2个。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约850万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清溪园区大龙110千伏专线工程线缆采购,包括线缆的供货、装配、装卸、运输、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的全部内容。

2.5 交货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

2.6 交货期:2025年10月25日前货到现场。

2.7 标段划分:/

2.8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1)制造商

3.1.1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110kV电力电缆产品性能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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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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