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3-SWGC-G2025-0172 项目名称:邗江法院法庭辅助性事务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8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法庭辅助性事务外包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1.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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