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综合办公区2号楼及企业独栋物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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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63 |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综合办公区2号楼及企业独栋物业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7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7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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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服务内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综合办公区2号楼及企业独栋物业项目。本次招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区域范围内综合管理、房屋养护维护、供电设备监控维护、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弱电设备运行维护、消防系统维护、安防监控系统维护、秩序维护、空调系统运行维护、电梯运行维护、停车场(库)维护、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会议服务等。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标包划分:共划分二个包,其中包1:综合办公区2号楼;包2:综合办公区企业独栋。各供应商可就本项目所有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若供应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包多于一个包的,则按照包号顺序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包中,该供应商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他供应商依据综合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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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满足合同约定。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加盖单位公章) 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后至评标开始前的期间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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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