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煤制油公司质检中心焦化油品盲样管理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8212,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计划分为1个标段。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本项目通过综合应用智能一体机、LED屏、摄像机、智能自动取样机、智能抓取装置、自动传输系统、智能样品管理系统、综合数据监测系统、废料处理系统、数据交互等多重智能化数字技术,开展焦化油品(含煤焦油、蒽油和洗油)从槽车入厂、采样、制样、运样、储样、混样、分样、送样、留样、化验到报告结果全过程样品流转的数字加密管控技术研究,开发一套焦化油品的盲样管控系统并对系统的适用性进行评价和优化,最大限度地降低入厂焦化油品质量管控流程中的人为干扰因素,以提高焦化油品的质量管控效能;包括项目的材料供应(详见材料清单)、改造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等。
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项目须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的搭建和测试,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系统软硬件的整体上线试运行,系统上线试运行为4个月,上线试运行后进行项目整体验收。项目验收报告签署后次日进入质保期,软件质保期1年,包括系统内所有软件的维护、维修、运维及升级;硬件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无偿进行维修和更换;所有软硬件的接口、软件源代码及软硬件使用和维保权限永久无偿交予甲方。
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神华鄂尔多斯煤制油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软件开发或系统集成或自动化系统改造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2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9-0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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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