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浮桥中学南侧支路、禹智天工配套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资格后审)
1. 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的 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提升 已经由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太港管投〔2025〕12号文件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现已落实。现太仓领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 |||||||||||||||||
2. 苏州泰至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路以南,杨林塘以北区域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236059.1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29624.1万元,建设期利息6435.00万元;总用地面积955.85亩,其中工业用地219.95亩、新建道路用地319.31亩、改造拓宽道路用地411.80亩,河道用地4.79亩;总建筑面积3236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5750.00平方米,包括厂房237750.00平方米、研发办公用房33500.00平方米、配套用房345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850.00平方米。新建给水管道3300.00米、污水管道700.00米、电力管道3150.00米、通信管网3150.00米、燃气管道3150.00米;新建道路13条,总长10580.00米,配套建设7座跨河桥梁;改造道路4条,总长7830.00米;拓宽园区道路1条,总长430.00米;配套建设桥涵、路灯、交安等附属工程。开挖排水通道1条,长度290.00米;对3处电力杆线进行迁移。设置汽车充电桩50个。年用电量990.11万度,年用水量42万吨。项目必须完成安全、 建筑面积:323600.0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236059.1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09月25日 至 2025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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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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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且由牵头人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也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③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且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⑤资格审查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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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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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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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