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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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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400G250826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已由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发改投资[202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自筹,出资比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佳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测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江北水厂跨江干管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及测量

2.2项目地点:佳木斯鹤大公路松花江公路大桥附近。

2.3项目规模:改造跨江干管总长3.7km。在原跨江干管线位平行处敷设跨江干管1根,管径为DN1400。其中盾构段1.2km,直埋开挖段2.4km,顶管段0.1km。盾构直径为5.4m。穿坝一处,施工方式为顶管,顶管长度100m,套管直径为2.5m。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勘察及测量工作并提供成果文件。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427950元,其中工程勘察分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718816元、工程测量分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913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或甲级以上资质、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工程勘察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要求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2工程测量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测量负责人须具备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要求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5月至2025年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期间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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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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