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渔父岛TOD地下环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一期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渔父岛TOD地下环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渔父岛TOD地下环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滨数投许[2024]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 |||
2.1.1 建设地点:滨湖区蠡湖未来城 | |||
2.1.2 建设规模:拟实施渔父岛TOD地下环路新建工程,渔父岛TOD地下环路主环沿环湖路、规划明园路、规划纵二路、规划横三路逆时针布置并串联周边地块,主环为单向三车道,全长1.8km。地下环路在望山路、规划明园路北向、规划明园路南向设置3对双向地面出入匝道,匝道全长0.8km。地下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期为一期工程,主要为地下环路与地铁5号线交叉影响范围的东侧节点,节点段主环长约130m,匝道长约190m,并同步实施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景观工程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 |||
2.1.3 合同估算价:7100.0万元 | |||
2.1.4 工期要求:2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5日,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3日 | |||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地下主体结构、地面道路、雨水电力管线、照明、配套景观等工程施工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担过单项合同的合同价金额≥51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加盖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单位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的合同价金额以施工合同所注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3/08/29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8/29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5/29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的单位担任; (2)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参加本标段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3.3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考核结果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6)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诚信承诺书外其余签字盖章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 (7)联合体投标时,授权委托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牵头单位人员; (8)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多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后续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 |||
5.评标方法 | |||
本工程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 |||
6.**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