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渡口区养老院新建项目 已由 重庆市大渡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渡发改审发〔2025〕3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 ,代理业主为 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大渡口区民政局、重庆市大渡口区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大渡口区五一互助片区I01-2-1(部分)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1230.9㎡,总计容建筑面积18628.57㎡,编制床位498张。其中:公建面积18615.82㎡,车库及设备用房2615.08㎡,停车位149。该工程由1#楼(1-1#、1-2#、1-3#三个单元)和车库组成。1#楼为9F/-F,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级为二星级,主要功能为居室用房、配套用房、餐厅食堂、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8660.1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116.05万元
2.4 招标范围:(1)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各阶段的工程监理。包括“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组织协调;并协助招标人做好与本工程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配合所有工程结算审计和质量缺陷期内的争议问题处理。(2)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3)现行重庆市建设工程监理操作规程规定的相应监理工作内容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8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