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文件省能源局关于贵州能源水城2×66万千万燃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黔能源电力〔2023〕9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项目法人为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贵州能源水城煤电化一体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水城区尖山街道办茨冲村娄下组。
2.2 建设规模: 拟建设2×660MW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配套建设铁路专用线等。
2.3 项目总投资(元):652966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2200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210
2.5 标段划分:1
2.6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条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3.1.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1.4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 3.1.5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 3.1.6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