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成达万高速铁路工程自购物资(型材、防腐剂、水玻璃)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DWZ-2025-2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营山西至万州北段站前工程施工CDWZQ-11标段,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铁集团、四川省和重庆市出资,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不含四川省承担境内车站增加投资)的50%,资本金中国铁集团承担27%、四川省承担65%(含征地拆迁费用)、重庆市承担8%(含征地拆迁费用),资本金以外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等。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现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服务中心作为招标服务单位,负责本项目主要物资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主要工程物资型材、防腐剂、水玻璃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挂网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成都至达州至万州铁路营山西至万州北段站前工程施工CDWZQ-11标段起讫里程为:①达遂段DK179+893.700~DK152+237.11正线长度27.657km,路基37处/7.966km、桥梁31座/15.441km、隧道14座/4.249km、双块式无砟道床及轨枕运输安装58.826km、渠县北站梁场1处;②万达段万达段DK45+944.5~DK36+740.82正线长度9.204km,路基1处/0.113km、桥梁1座/0.109km、隧道1座/8.891km、双块式无砟道床及轨枕运输安装18.408km;本标段控制性及重点工程为:假角山隧道、板桥乡跨张南高速大桥、鹤林乡流江河特大桥。造价约42.17亿,开工时间:2022年10月,施工周期:60个月。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包含其销售子分公司)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招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以来内任意一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资料(包含在此期间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等复印件,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及其销售子分公司投标不受供货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公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公路等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关生产商的资料均无需提供。
3.2.2抗硫酸盐类侵蚀防腐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可以满足现行国标,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份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3年以来任意一份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等复印件,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3水玻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可以满足现行国标,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具有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关于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3年以来任意一年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等复印件,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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