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7/18-SB-029)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电缆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海南物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交货地点以订单中交货地点为准,原则上为货物运输车辆能够安全到达的需求单位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不含二次倒运。
2.2 项目规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电缆框架采购招标划分6个标段,采购暂估金额为58亿元。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在招标人或其授权机构通知排产日起15日内开始交货,3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具体交货进度能够满足招标人或需求单位工程实际进展的需要。框架协议有效期:本次招标框架有效期为2年,原则上自框架协议签订且在华电商城电缆分区正式上架之日起算,至时间满2年终止,特殊情况下可提前终止或延期至下一期电缆框架上架时止。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具体为:
(2)电线电缆-1-3kV电力电缆(CHDTDZ007/18-SB-02902):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1-3kV电力电缆1510种型号。
(3)电线电缆-光伏专用电缆(CHDTDZ007/18-SB-02903):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光伏专用电缆10种型号。
(4)电线电缆-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CHDTDZ007/18-SB-0290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1418种型号。
(5)电线电缆-铝合金电缆(CHDTDZ007/18-SB-02905):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铝合金电缆246种型号。
(6)电线电缆-矿用电缆(CHDTDZ007/18-SB-02906):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所有控股(或管理)单位生产和基建项目(包括华电海外项目)所使用的电缆,允许有意愿的华电参股项目从商城购买所需电缆,矿用电缆149种型号。
备注:
(1)本次为框架招标,中标人取得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电缆框架采购入围供应商资格。
(2)交货期:在招标人或其授权机构通知排产日起15日内开始交货,30日内全部交货完毕,具体交货进度能够满足招标人或需求单位工程实际进展的需要。
(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以订单中交货地点为准,原则上为货物运输车辆能够安全到达的需求单位指定位置,车板交货,不含二次倒运。
(4)受项目设计选型和铜铝价格波动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具体项目所需电缆规格型号和数量无法准确预估,招标人不保证本次框架招标实际采购金额,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具体采购量有可能低于或超过招标预估规模,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5)本年度电缆框架采用华电商城模式,入围供应商在华电商城展示电缆清单单价,需求单位根据对应的单价和需求规格型号下单采购。
(6)在框架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及各入围供应商履约能力,招标人原则上有权在每个入围供应商分配额度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基于同一个项目完整性允许分配比例有略微偏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1)6-35kV电力电缆标段: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2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中6-35kV电力电缆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关于以上标段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投标人的每个合同业绩应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电线电缆-1-3kV电力电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1)1-3kV电力电缆标段: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2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中1-3kV电力电缆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关于以上标段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投标人的每个合同业绩应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电线电缆-光伏专用电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提供低压电力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1)光伏专用电缆: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6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中光伏专用电缆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关于以上标段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投标人的每个合同业绩应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电线电缆-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1)控制电缆及计算机电缆标段: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10个已供货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中控制电缆或计算机电缆金额不小于20万元;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关于以上标段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投标人的每个合同业绩应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电线电缆-铝合金电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1)铝合金电缆标段: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4个已供货铝合金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关于以上标段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投标人的每个合同业绩应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电线电缆-矿用电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MA)证书;
10.业绩要求(1)矿用电缆标段: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有4个已供货矿用电缆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与其他电缆制造商签订合同的业绩招标人不予承认。关于以上标段投标人提供业绩合同和发票的相关要求:每个合同均应提供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招标人以投标人提供的过程结算发票判断是否已经供货,投标人的每个合同业绩应至少提供一张过程结算发票扫描件。
11.招标人不接受2023年至2024年连续两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两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8-29 20:50到2025-09-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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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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