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农垦贺兰山规模化牛羊养殖基地项目-农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宁夏农垦贺兰山规模化牛羊养殖基地项目-农副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垦集团发【2025】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农垦牛羊肉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农垦牛羊肉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农副产品加工车间一座,建筑面积6393.94平方米。建筑设计地上一层、局部二层,高10.1米,采用轻钢结构。新建消防水池、水泵房一座,建筑面积399.28平方米。建筑设计地上一层、地下一层,高10.1米,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拆除现有混凝土道路1630平方米,混凝土道路硬化2920平方米。改造现有门房为消防控制室,改造面积约3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暖泉农场现牛羊肉屠宰加工厂区内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开标当日以招标代理统一查询结果为准)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因故被列入宁夏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或在禁止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虑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集团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