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M-2025CG006
项目名称:榆林市靖边县2025年新增省道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24,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靖边县2025年新增省道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24,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24,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424,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靖边县2025年新增省道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⑴《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⑵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⑶《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⑸《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⑹《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靖边县2025年新增省道养护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⑵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⑶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试验检测师证书。
⑷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询);
⑸社保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⑹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9月至今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⑺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⑻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⑼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开标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1日 至 2025年09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报名后供应商凭报名回执单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靖边县长城路中段全季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靖边县长城路中段全季酒店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