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LIXIN[GK]2025008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鼓楼院区净化维保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中医院鼓楼院区净化维保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51,4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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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129900-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福州市中医院鼓楼院区净化维保服务 | 2(年) | 否 | 负责提供、净化系统维护服务的人工维护、技术咨询、管理服务等,并且定期更换净化机组的过滤网,为医院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医疗作业环境,保证净化区域现正常运行,及空气质量、温湿度等要求达到国家标准。其中净化区域包含地下一层中心供应室、一层配液中心、三层血透及ICU、四层手术部、五层设备机房,总计风冷热泵螺杆机2台,净化机组18台。 | 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从2025年11月28日到2027年11月27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应当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并对服务的承接商进行如实声明。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不在资格承诺的范围内,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