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
项目名称:援某国污水系统开发项目管理任务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的具体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备 市政行业 行业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2.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4.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如投标企业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应将工程勘察任务分包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承担。上述分包需签订分包协议书,并随投标文件(资审文件)提交,分包协议书应明确分包内容、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技术资质及分包金额等关键信息,分包协议书应加盖双方企业印章。采用子公司或控股公司资质也需提交分包协议书。(二)同类业绩条件近10年(201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2日,含当日,以竣工文件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内,承担过境内、外日处理能力不低于40,000吨的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业绩。业绩所需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第一部分】资审文件编制要求/1-8同类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其中,援外项目设计任务须至少包括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非援外项目须至少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援外项目是指受商务部援外项目管理部门委托实施的项目。(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执行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2.根据《经济合作局关于<推进援外项目实施主体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落实方案(试行)》,暂停接受援外任务投标;3.采购执行人认定,与采购执行人存在合同争议或合同违约未决事项,暂停接受承担援外任务;4.未按采购执行人要求提交《对外援助项目采购自律承诺书》的;5.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年内(以中标通知书印发之日为准),中标援外项目管理任务(特殊项目或中标金额500万元以下项目除外)金额累计达到7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或中标项目累计达到5个(含)以上的。属于上述第2、3种情形的,采购执行人将一对一通知相关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存在上述违约事项均不接受其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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