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城区雨污水系统日常养护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不见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SRCG-2025-0828
项目名称:铅山县城区雨污水系统日常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563700.00 元
最高限价:2445644.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5F000075317 | 铅山县城区雨污水系统日常养护项目采购 | 1 | 年 | 25637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7-1”)的,可不须要再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既未提供上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5.2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江西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公示"查询截图。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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