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1310
项目编号: NXBY-ZNZB(采)-2025-8-003
项目名称: 中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餐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241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41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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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餐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中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餐厅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餐饮服务 | 1 | 为中宁县行政中心机关餐厅和市民大厅餐饮服务,按要求提供早餐、午餐及晚餐服务等,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正文。 | 2410000.00 | 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2410000.00元/年,三年共计7230000.00元.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41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