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中心血站热合机等血液制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769
项目名称:烟台市中心血站热合机等血液制备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第一包:?111000.00元;第二包:?370000.00元;第三包:?291200.00元
最高限价:第一包:?111000.00元;第二包:?370000.00元;第三包:?2912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第一包、第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所有货物的制造商为中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采购第一包、第二包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微企业制造,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第三包:/
2.1.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
(2)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或承诺其在签订合同时能够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