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汉中市文化包装产城融合基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汉中市汉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汉区行审批字【2025】6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汉台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汉中市汉台区北关街道办天台路 ;
2.2 工程规模:依托原有老旧厂区(汉中市平板玻璃厂)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内容包含园区配套道路、环境提升绿化、照明、电路改造,厂区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综合服务、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建成后将成为汉中地区印刷包装企业产业聚集区,园区沿东侧溪谷河道设有文化创意体验街区,餐饮类、文创类等小型企业 ;
2.3 项目投资总额:76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6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汉中市文化包装产城融合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E61070035417b0rwabqr001;标段类型: EPC; ;
2.6 招标范围:标段1:汉中市文化包装产城融合基地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组织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及质量保修期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设计具体内容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汉中市文化包装产城融合基地项目(EPC总承包):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与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汉中市文化包装产城融合基地项目(EPC总承包):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3.4.1 投标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4.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4.3 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4.4 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单位行贿犯罪记录(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满足); 3.4.5 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与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可查询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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