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HXCT-100
项目名称:陕西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西安海关口岸门诊部)2025年下半年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0.90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90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试剂耗材采购(详见第四章公开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采购预算:509024元,一标段:实验室所需传染病检测、尿检类及其他试剂耗材,预算为291870元;二标段:实验室所需生化类试剂耗材,采购预算为47354元;三标段:口岸疫情防控及传染病监测所需常规核酸试剂及耗材,采购预算为1698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二、三标段: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标前一月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供应商应在公开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投标保证金缴纳记录;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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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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