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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J0205G2508290010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依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依安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依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依发改审批(2025)24号、 依安县新兴镇人民政府关于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新兴政发〔2025〕1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依安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及村级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依安县农作物秸秆精细粉加工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依安县新兴镇爱农村村委民委员会院东侧
2.3建设规模: 新建生产厂房(含消防泵房)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厂区地面硬化2000平方米,630KVA变压器一台。配套年生产3万吨秸秆精细粉生产线1条。
2.4计划工期:总工期: 56日历天, 计划设计工期:2025年 10 月 06 日- 2025年10 月15日( 10 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 2025 年10 月 16 日-2025年11月30日( 46 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主要工作范围包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5.1设计
完成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变更及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完成施工图审批,配合竣工图绘编制等。
2.5.2施工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77.7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用7.39万元,施工费用570.3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2施工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3.2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3.3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C、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否则投标无效。
3.6业绩要求:提供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2024年 01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3 2024年 01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性提出);
3.7.4 2024年 01 月 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出租、出借资质;违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返聘协议。
3.9施工负责人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返聘协议。
3.10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二级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企业返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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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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