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国祯大龙湾厂起重设备缺陷整改项目询比公告
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芜湖国祯大龙湾厂起重设备缺陷整改项目二、标段(包)编号:20250902030104509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芜湖国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标准规模以下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小车运行限位9个、断火限位(含线缆3个)、重锤限位3个、主电源漏保开关及防雨防尘控制箱11套、相序保护继电器1个、超载限制器1个、钢丝绳卡子若干、11台起重机增加限重标识(需附上施工作业方案及人员作业资格证书)具体参照第三章采购人要求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1.出具规范的维修单作为依据; 2.相关整改符合起重设备的最新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大龙湾污水处理厂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 2.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1 项 同类货物 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其他要求: (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被列入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 (4)其他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3日 到 2025年09月07日23时59分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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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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