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001]SC[GK]20250089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省级防汛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省级防汛物资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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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纺织用料 | 黑龙江省省级防汛物资采购(编织袋) | 4,000,000(条) | 详见采购文件 | 4,400,000.00 | - |
1-2 | 其他纺织用料 | 黑龙江省省级防汛物资采购(彩条布) | 1,000,000(平方米)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0 | - |
1-3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黑龙江省省级防汛物资采购(船用救生衣) | 20,000(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0 | - |
1-4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黑龙江省省级防汛物资采购(激流救生衣) | 400(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黑龙江省省级防汛物资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第18条,本项目要求同类业绩2个,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截图、合同,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同类业绩是指编织袋类或复膜编织布类或救生衣类。
(2)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2.缴纳形式:仅接受以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有效期60天。 3.保函邮寄时间、地点、要求:投标人应当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时前邮寄到(只接收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可能无法送达)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山路76号,收件人:张嘉宁,电话:0451-51518711,物品信息备注“投标保函”。投标人邮寄投标保函时,发件人和快递外包装不可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视为无效,发件人姓名可填写为某先生或某女士。投标保函将由甲方统一封存,开标时开封检验。 4.本文件中若有关于投标保证金不一致的表述、以此处为准。 5.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