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B-2025-222
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度学校校园餐食材采购(牛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2025-2026学年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牛肉)):
合同包预算金额:4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畜禽肉 | 2025-2026学年度学校校园餐食材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2025-2026学年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牛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 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县城关镇中心小学2025-2026学年度学生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牛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提供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7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6)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屠宰资格证书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资料,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生鲜肉经营备案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及所投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资料;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