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微信公众号代收热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9-3-06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
本华能蒙东公司微信公众号代收热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呼伦贝尔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地处寒温带大陆性气候区,冬季寒冷漫长,供热需求较大。呼伦贝尔市近年来经济持续发展,供热服务已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冬季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呼伦贝尔市的供热系统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较为完善的供热网络,蒙东公司承担着呼伦贝尔市10个旗市区的供热任务,热用户数已达62万户,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33万余人。随着供热面积的逐年增长,热用户数及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将进一步增加。
2.2招标范围:投标人利用现有微信公众号缴费模块,负责华能蒙东公司10家供热单位热费代收业务,并实现资金清分,以T+1模式将代收热费转入到各单位指定帐户,同时承担与华能蒙东公司现有收费系统接口软件开发及发生的全部费用。暂估三年代收热费金额10亿元。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业务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工作内容包含委托代收费业务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3日9:00起至2025年9月10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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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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