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橡子沟村、长泡子村排水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ZTY-202516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橡子沟村、长泡子村排水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伊发改字【2025】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资金已由伊财建指【2025】528号文件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橡子沟村、长泡子村排水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2.2建设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椽子沟村及长泡子村。
2.3建设规模:项目改建路边排水沟31条,总长度6029.2米,其中:浆砌石排水沟5853.5米,石笼排水沟175.7米。配套户前涵管1040米。
2.4招标范围:202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西苇镇橡子沟村、长泡子村排水改造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7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706.45万元,其中: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644.00万元(包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59.24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0.25%),地方政府配套62.45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全部用来支付工程费用。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按照项目建设期人均务工75天计算,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167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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